数学与统计学院教研室工作规程

作者:   编辑:张亚东    时间:2015-05-19    点击数:

 

1、会议制度:教研室每月至少开一次教学研究活动会,学习教育理论,研究教学问题。定期召开教研室全体教师会议,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。 

2.听课制度: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,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,提出改革意见,也要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,进行观摩教学,要经常化、制度化。 

3.教学质量检查制度:除平时抽查外,还应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、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讲稿教案、学生作业本、论文、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,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,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作出分析与评价,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,按教学要求,确保教学质量。 

4.教师年度考核制度:每年开学前,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,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。年度结束时,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,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,提交工作成绩(成果)实物,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。教研室正、副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,参照教师本人汇报,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,报学院,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师资科,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。 

5.考勤制度:教研室要经常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和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,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。 

6.教学档案工作制度: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,平时注重收集、积累、整理应归档的资料,做好档案保存、管理工作。设教研室会议记录,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填写,记载教研室的重要工作,记录教研室会议的内容。会议记录学期末交我院存档,作为教研室及其主任的考核依据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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